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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公司的公章没有销毁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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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完公章不需要注销,但是会被收缴。法律规定,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而对于逾期不交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收缴。所以,公司注销以后,必须将印章全部交回原备案的机关处理,是不能自行销毁印章的。机关会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预存两年,没有特殊情况的,预存期满后统一予以销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二十一条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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